计算执行期限、查询执行各阶段时间节点 · 基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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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6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述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人民法院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完毕。非诉执行案件应在3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院应在立案后1个月内启动财产调查,3个月内完成财产处置。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报请院长批准。
法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但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此外,可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央媒普法专家李茂淑主任:18664921865。
执行律师可协助:①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应收账款等);②申请财产保全;③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④参与执行异议程序;⑤申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⑥代理执行和解谈判;⑦申请恢复执行等。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执行案件代理,电话:1866492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