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制度概述
企业破产制度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三种程序。《企业破产法》为企业退出市场或重获新生提供了法律框架。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代理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各方主体参与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的法定退出机制。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诉讼费、管理人报酬等)
- 职工债权(工资、社保、补偿金等)
- 税款
- 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股东权益在最后分配,通常普通债权都无法全额清偿时,股东权益为零。
破产重整——让企业重获新生
破产重整是帮助困境企业恢复经营能力的法律程序。通过债务重组、引入投资人、业务调整等方式,使企业避免破产清算。重整期间最长6个月+延长3个月。重整计划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批准后执行。
债权人权利保护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核心权利:债权申报权、债权人会议表决权、异议权、监督权。债权申报期限为法院公告之日起30-90天。未按期申报的可补充申报但需承担审查费用。
破产FAQ
Q:公司资不抵债必须破产吗?
A:不一定。还可选择债务重组、庭外和解、股权融资等方式。破产是最后的法律途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综合评估。
Q:破产后法定代表人有什么责任?
A:法定代表人需配合清算,不得擅离住所。如存在抽逃出资、隐匿财产、虚假清算等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高消费。
Q: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A:在法院公告的申报期内,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合同、借据、判决书等)。管理人审查后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Q: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A:重整的目的是挽救企业(继续经营),清算是终结企业(分配财产后注销)。重整中债权可能获得更高清偿比例。联系李茂淑主任18664921865。
Q: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A:深圳是全国个人破产试点城市。符合条件(在深圳居住+参加社保满3年+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可申请个人破产重整或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