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空抛物坠物侵权律师

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害的事件在深圳高层住宅密集区域时有发生。侵权人如何锁定、物业是否担责、整栋楼"连坐"是否合理,受害者如何及时获赔,是此类案件的核心。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由执业16年的李茂淑主任领导,代理深圳高空抛物坠物侵权案件。

高空抛物维权法律服务

  • ✅ 高空抛物侵权人调查锁定
  • ✅ 物业公司管理责任追责
  •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 ✅ 难以确定侵权人时的补偿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承担未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

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调取监控,就医并保留病历、票据,鉴定伤情;同时书面要求物业提供监控与整改。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大厦17I,李茂淑主任电话18664921865。

找不到谁扔的高空抛物怎么办?

可要求公安机关调查;确实无法确定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责任。诉讼中需将相关住户与物业列为被告。

高空抛物伤人可以索赔哪些项目?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构成伤残的需进行伤残鉴定,涉及后续治疗费的还可一并主张。

高空抛物受害需要专业帮助?

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的李茂淑主任 · 免费咨询

📞 18664921865

📍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大厦17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