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名誉权纠纷律师

在社交媒体、短视频、点评平台上的不实言论,可能对个人和企业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网络诽谤、恶意差评、公众号不实报道、微信群造谣等,均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由执业16年的李茂淑主任领导,为深圳个人与企业提供名誉权维权法律服务。

名誉权维权法律服务

  • ✅ 侵权内容证据保全(公证)
  • ✅ 要求删除内容与赔礼道歉
  • ✅ 名誉权侵权诉讼索赔
  • ✅ 企业商誉诋毁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网络用户利用信息网络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通知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维权第一步是固定证据:对侵权页面进行公证或可信时间戳取证,记录阅读量、转发量。再向平台投诉或发律师函,必要时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大厦17I,李茂淑主任电话18664921865。

被人发帖诽谤怎么办?

先公证取证,再向平台投诉要求下架;情节严重的可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道歉和赔偿。若内容涉黄、涉恐或严重影响社会评价,还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

网络造谣能报警吗?

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散布谣言诽谤他人可处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追究诽谤罪刑事责任。

名誉受损需要专业帮助?

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的李茂淑主任 · 免费咨询

📞 18664921865

📍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大厦17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