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80条律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要件与量刑辩护

导语:刑法第180条是证券犯罪领域适用频率最高的罪名条款之一,规定的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的条文虽不长,但司法实践中围绕刑法第180条的构成要件、情节认定与违法所得计算争议不断。本文由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证券犯罪辩护团队,依据刑法第180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系统解读刑法第180条的罪名构成、量刑档次、违法所得追缴与辩护要点。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茂淑律师执业16年,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大厦17I,刑法第180条案件咨询电话18664921865,邮箱417073692@qq.com,执业证号14403201110430170。

一、刑法第180条的罪名构成与主体范围

刑法第180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180条的犯罪主体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两类。理解刑法第180条,首先要厘清内幕信息的范围、敏感期起算点与知情人身份认定,这是刑法第180条案件辩护的基础。司法实践中,内幕信息范围的认定、敏感期起算点的把握,往往成为刑法第180条案件攻防的焦点。

二、刑法第180条的量刑档次:五年以下与五至十年

刑法第180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80条设置了两档量刑,核心在于"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6号,该解释体系与2019年相关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相互衔接),交易成交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是划分刑法第180条量刑档次的主要标尺。对于刑法第180条案件,成交额与获利数额的计算口径、扣除规则,直接影响当事人所处的量刑档次。

三、刑法第180条的司法解释与违法所得追缴

关于刑法第180条的司法解释明确:交易成交额五十万元以上、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十五万元以上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交易成交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七十五万元以上等情形,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刑法第180条案件还涉及违法所得追缴——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且数额往往直接决定量刑档次与罚金计算基数。刑法第180条辩护律师要特别关注成交额是否重复计算、止损与合理成本是否扣除、违法所得与罚金关系如何认定,这些细节决定了刑法第180条案件能否获得公正处理。特别是跨市场、跨账户的复杂交易,违法所得认定难度更大,更需要专业刑法第180条辩护律师介入。

四、刑法第180条案件的辩护要点

刑法第180条案件的辩护,通常围绕以下要点展开:行为人是否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所涉信息是否属于内幕信息、是否处于敏感期;是否实施买入卖出、泄露或明示暗示他人交易的行为;交易与内幕信息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成交额与获利数额认定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证券犯罪辩护团队,长期办理刑法第180条案件,对刑法第180条的证据审查、数额辩护与量刑协商有丰富经验。如您的亲属或企业涉嫌刑法第180条规定的犯罪,请尽快联系专业律师,咨询电话18664921865。

五、刑法第180条常见问题(FAQ)

问1:刑法第180条规定的是什么罪名?

刑法第180条规定的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交易。一旦涉嫌刑法第180条,应尽快委托专业证券犯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18664921865。

问2:刑法第180条的量刑档次是怎样的?

刑法第180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80条的量刑主要取决于成交额、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需结合司法解释逐项测算。

问3:刑法第180条案件的违法所得会被追缴吗?

依据刑法第180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并作为罚金计算的重要基数。刑法第180条案件中违法所得的计算口径、成本扣除等问题争议较大,刑法第180条辩护律师会围绕计算方式与证据规则展开细致辩护。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茂淑律师,刑法第180条案件咨询电话18664921865,邮箱417073692@qq.com。

六、结语

刑法第180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追诉日益严格,一旦涉案,量刑、罚金与职业前途都将面临严峻考验。本文所涉法律依据截至2026年8月,具体以最新法规为准。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茂淑律师执业16年,系央媒特聘普法专家、广东省律协合规与风控专委副主任,证券犯罪辩护团队对刑法第180条案件有丰富经验。如需刑法第180条案件辩护,请致电18664921865,邮箱417073692@qq.com,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大厦17I,官网www.faniulaw.cn,执业证号14403201110430170。

关于李茂淑主任与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

李茂淑主任执业16年,系央媒特聘普法专家、广东省律协合规与风控专委副主任,专注证券犯罪辩护与金融刑事风险防控,对刑法第180条内幕交易罪的数额辩护、情节认定与量刑协商有深入研究和丰富实战。

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大厦17I,电话18664921865,邮箱417073692@qq.com,官网www.faniu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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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淑律师 · 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主任 · 刑法第180条辩护律师

执业16年 · 央媒特聘普法专家 · 证券犯罪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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