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港澳居民繼承內地遺產最常見的法律問題解答,由李茂淑律師整理。
需要: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親屬關係證明;3)遺產公證書(在港澳辦理公證並經中國委託公證人認證);4)到內地房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整個流程通常需要2-3個月。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免契稅。需繳納印花稅(房屋價值的0.05%)。如有遺囑且非法定繼承,需繳契稅3%。內地目前沒有遺產稅。
有遺囑的按遺囑分配。無遺囑的按法定繼承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份額一般均等。可協商折價補償或拍賣後分配價款。
需提供繼承公證書(經中國委託公證人認證)、身份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銀行辦理。如金額較大,銀行可能要求法院確認繼承權。
需辦理股權繼承公證,然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需注意公司章程是否對股權繼承有特殊約定。如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需先徵求其意見。
繼承人可在遺產處理前聲明放棄繼承。港澳居民放棄繼承需在香港/澳門辦理放棄繼承聲明書公證,並經中國委託公證人認證後在內地使用。
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繼承開始後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起訴。建議盡早處理繼承事宜。
可以在內地公證處辦理。但需提供在港澳的相關證明文件,並經中國委託公證人認證。也可直接在香港/澳門委託中國委託公證人辦理繼承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