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的认定标准与量刑

2026年最新司法解释全面解读 · 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李茂淑主任

本文作者:李茂淑 主任律师

央媒特邀普法专家 | 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主任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 英国Leicester大学国际商务管理硕士 | 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 专注证券犯罪辩护、金融风控合规、涉外投资法律事务 | 免费咨询热线:18664921865

张先生是某上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获悉公司即将被并购的重大消息。出于侥幸心理,他在消息公开前买入公司股票30万元,获利15万元。两个月后,证监会稽查人员敲开了他的门——他涉嫌内幕交易罪被立案调查。

随着2026年两高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内幕交易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尺度再次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焦点。本文将为您系统解析内幕交易罪的法律框架与最新司法实践。

一、内幕交易罪的法律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则对内幕交易行为设置了行政处罚路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2026年最新司法解释的认定标准变化

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认定标准进行了多项重要调整:

(一)内幕信息认定范围扩大

新解释将"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政策信息"也纳入了内幕信息的范畴。

(二)内幕人员认定更趋严格

新解释对"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的认定进行了扩展,明确了"接触即责任"的认定倾向。

(三)推定规则的强化

新解释进一步强化了"交易异常推定"规则:当事人在敏感期内从事与内幕信息同向的交易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推定其利用了内幕信息。

三、量刑标准全面解析

(一)情节严重的认定

证券交易成交额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三十万元以上;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十五万元以上;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情节严重"对应的基准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证券交易成交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一百五十万元以上;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七十五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对应的基准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2026年新解释的量刑调整

新解释引入"违法违规次数"作为独立量刑考量因素,五年内因证券违法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内幕交易的,在基准刑基础上上浮20%-30%。同时首次明确"自首、退赃、认罪认罚"作为法定从宽情节,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的,可减轻基准刑的30%-50%。

四、对比分析

对比维度旧司法解释2026年新解释
内幕信息范围列举范围较窄新增政策信息等类型
内幕人员认定侧重主动获取明确接触即责任
量刑因素成交额、获利额为主增加违法次数、认罪态度
从宽路径规定较为模糊明确从宽比例
推定规则适用较谨慎强化推定适用

五、辩护要点

  1. 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质疑信息的确定性、重大性或未公开性
  2. 当事人不属于内幕人员:论证当事人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的可能
  3. 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无关:提供合理解释
  4. 程序违法抗辩:审查调查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取证
  5. 积极退赃与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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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罪 · 常见问题

Q1: 内幕交易罪一般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180条,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026年新解释明确成交额50万元以上为情节严重,250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主动退赃、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免费热线:18664921865。
Q2: 亲属在内幕交易案中能做什么?
家属可在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制定辩护策略、协助退赃退赔。2026年新解释规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可减轻基准刑30%-50%。立即拨打18664921865获取专业指导。
Q3: 过失获取内幕信息并交易是否构成犯罪?
内幕交易罪属于故意犯罪,但2026年新解释强化了接触即责任的推定规则,敏感期内异常交易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能被推定认定主观故意。具体案情请咨询律师:1866492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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